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来源:承德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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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本机构将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严格依法执业,具体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依法执业,恪守医德。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及时办理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校验及有效期延续等。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登记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超范围执业。所有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执业资格,并按规定及时注册或备案,不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不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不对外出租、承包科室。

三、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建立和落实医院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制度。落实传染病防治责任,做好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报告,并服从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安排。

四、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和处置管理工作。

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按规定储存血液,建立临床输血申报、审批制度,与病人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六、严格执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做好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工作。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在批准范围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工作。

七、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

八、坚决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九、严格执行医疗广告审查制度,并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批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

十、认真全面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罚。

承德市中心医院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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