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23年住培招生通知
来源:河北卫生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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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

(一)河北省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在临床工作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拟在河北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学学士以上学位人员,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

(三)河北省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已在河北省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已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五)不招收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二、招生时间

2023年5月25日起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据实际情况组织多批次报名、录取。

第一阶段招收已在河北省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可由医师所在医疗机构指定培训基地、培训专业,可免试录取。

第二阶段招收河北省2023年毕业到岗工作的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拟在河北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符合我省招生范围、尚未确定就业单位的人员,以及符合第一阶段报名条件人员。

三、培训时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为36个月,并轨专硕生轮转时间不少于33个月。

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人员或已在2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应专业执业工作时间满两年人员,经个人申请并通过培训基地考核后可减少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培训减免后将不再享受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的相关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卫健委(局)要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对辖区内应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但未参加人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督促医疗机构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做到应培尽培。本年度毕业到岗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市要组织医疗机构为单位委派对象(含定向医学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签订委托培养协议,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二)落实有关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文件精神,对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制定招生章程。各基地招生章程中需明确学员待遇组成及金额、“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住院医师签订劳动合同及“五险一金”政策、质量保障措施(如管床、操作等教学情况)、住宿或有偿住宿等核心要素内容。招生章程于5月23日前报省住培管理中心,省里将严格审核,章程审核不通过的基地不能开展招生,章程审核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扫描发至邮箱。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市卫健委、各住培基地要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政策宣传,及时转发全省招生通知,为在本基地学习的本科医学宣讲住培政策,利用短视频、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组织线下招生咨询会、住培基地开放日等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不断加大住培工作的宣传力度,吸引学员积极参加住培。

(五)严肃招生纪律。对在培训招收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退培者(含在培学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录取并就读),自终止培训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联系人:李术君 牛志文 0311-66165513技术支持 0311-86930405 1517575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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